释义 |
不负。碰撞各方互相不负。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者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我国船舶碰撞事故赔偿制度大多遵从过错责任原则,由过错方按其过错程度对受害方进行赔偿。在一个船舶碰撞案件中,往往先由双方对碰撞责任进行辩论,通过明确双方的责任,来确定赔偿的事宜。在船舶碰撞的事故中,双方船舶都需要按自身的过错承担碰撞造成的损失,包括自身的损失和对方的损失,同时也需要根据过失来对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当然为了保护船员的人身利益,国际上通常规定对于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损害,由双方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保护第三人的人身利益。在涉及到船上货物损失的船舶碰撞中,有可能涉及到海商法第四章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相关免责与责任限制,而这些保护与船舶碰撞联系最紧密的就是航海过失免责。在船舶碰撞导致碰撞船载货损失时承运船舶往往可以援引这一免责条款。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者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一百六十七条 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于任何一方的原因或者无法查明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