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一般代理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律师一般代理是什么意思 指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法院的制定或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一种制度。 二、一般代理与特别授权的区别 根据委托人授权范围的不同,委托诉讼代理权可以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1、一般代理是根据委托人授权,只能代理当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诉讼权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起诉、应诉、管辖权异议; (2)代理申请诉讼保全或证据保全; (3)申请回避,向法庭提供证据,申请鉴定人和勘验人出庭,要求重新鉴定调查或勘验请求调解,发表代理意见、出庭辩论权; (4)申请强制执行; (5)双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项。 2、特别授权代理是根据委托人授权,在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又可处理委托人的民事实体权利的代理;即就是委托人授予委托诉讼代理人与实体权利联系紧密的诉讼权利或某些特定的实体权利。 包括下列内容: (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 (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3)代为和解; (4)代为反诉; (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四、律师代理要做什么工作 律师代理,律师业务之一。指律师的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和刑事自诉案件的代理。广义上也包括律师在调解、仲裁活动中的代理。律师代理的责任是在所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代理律师在代理权限内所为的诉讼行为和法律行为,与委托人自己的诉讼行为和法律行为有同等效力。 具有一般代理权的律师通常只能从事程序性的工作对被代理人的实体权利,比如,诉讼中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反诉,调解等,没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律师代理人不能无权处理;特别授权则不存在上述问题,代理人的行为通常认定为被代理人的行为,包括上述所提的对各种实体权利的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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