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什么 |
释义 |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十四岁以下未成年人乞讨的行为。使用的行为手段必须是暴力、胁迫,以利诱、欺骗等非强制手段组织他人乞讨的,不成立本罪。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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