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调解书应载明以下内容: 1、调解依据;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5、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6、调解日期。 规定一个期限可以让某些事情具有一定的确定性,因而对于法庭主持的调解工作也有一定的期限,法庭主持交通事故的调解,若是达成调解协议以后,这个调解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交通事故法庭调解期限以及相关知识有所了解,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 一、法院审理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流程有哪些 1、宣布开庭。 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 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 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调解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调解依据;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 3、损害赔偿项目及金额; 4、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和比例; 5、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6、调解日期。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场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需要各方签字送达各方。此外,调解各方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