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怎么处理 |
释义 | 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时,债权人可提起诉讼,法院解决。债权人可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法院追索债款。债务人申请宣告失踪,由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借款。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代偿。讨债时,若债务人威胁债权人,债权人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解决。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债款。债务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自己为失踪人,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支付借款。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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