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了警之后没消息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或举报。因为这属于公安机关不作为,而检察院对其具有监督权。对于公民向公安机关举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首先制作受案登记表以及回执,审查之后,不予立案的通知书也应送达控告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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