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走了二十多年,现在回来离婚,当时母亲走我才七岁,现在还能要抚养费吗 |
释义 |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母亲离开20多年,现在回来要离婚,我可以要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因此,如果母亲离开20多年后回来要离婚,并且你尽了较多抚养义务,你可以要求母亲给予你相应的抚养费作为补偿。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在离婚时请求另一方补偿的,具体的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则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因此,如果你和母亲无法就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子女抚养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两种:协商和诉讼。协商可以达成抚养协议,但若协商不成,则需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则可起诉。因此,父母双方应积极协商,若协商不成,则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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