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验收资料包括哪些 |
释义 | 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 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 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 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 工程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工程验收需要提供:1、规划部门认可文件,通常要求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2、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提交原件验证,复印件加该建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何处。3、公安消防部门认可文件。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提供原件。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有哪些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6、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7、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8、城乡规划部门认可文件;9、消防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10、环保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11、验收入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1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13、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许可证;15、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16、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7、其它有关资料。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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