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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部分遗嘱都无效吗
释义
    遗嘱是会部分无效的。
    下列情形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1、遗嘱中未留特留份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2、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3、立遗嘱人生前已处分了遗嘱涉及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4、遗嘱处分的他人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一、即使有遗嘱也有部分一定要按法定继承处理吗
    有下列情形的,即使立了遗嘱有关部分遗产也会按法定继承处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六)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是什么
    适用法定继承情况如下: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
    (2)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
    (3)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
    (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
    (5)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
    (6)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
    (7)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无效的情况下;
    (8)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
    (9)未涉及遗产处理的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
    (10)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的情况下;
    (11)遗嘱中为胎儿保留的特定遗产份额,出生时是死胎,其为胎儿保留的份额适用法定继承。
    三、法定继承适用条件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包括:
    1、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2、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
    3、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
    4、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6、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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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