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形 |
释义 | 下列情形下所立的遗嘱无效: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3、基于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 4、遗嘱内容涉及被处分过的财产; 5、遗嘱中涉及处分他人财产的内容; 6、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7、没有为弱势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 没有公证的遗嘱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知,遗嘱只要具备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 1、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综上所述,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形包括: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