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平凉市红照壁沟规划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3月12日,平凉中心城区天门塬天通路、南环路道路工程正式开工建设。该工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 天通路道路工程西起太统路,东至西城路,长3.2公里,宽50米,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包括跨鸭儿沟桥一座、跨甘沟河桥一座。 南环路西起太统路,东至甘沟路,长2.5公里,宽42米,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包括跨鸭儿沟桥一座、跨甘沟河桥一座。 天门塬天通路、南环路道路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是平凉中心城区东西方向的重要通道,对打通城市断头路、完善中心城区路网框架、 加快推进天门塬综合开发、促进中心城区提质扩容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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