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以公积金余额当首付的条件是: 1、贷款购房可以在购房后凭借款合同、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来缓解购房首付及月还款压力; 2、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集资合作建房等,是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职工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储蓄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