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深户。 (一)深圳市常住户籍居民。 (二)驻深部队的现役军人。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国内户口须已注销)。此类对象仅限申请护照加注、换发及补发,申请换、补发的须在深圳暂(居)住。 二、非深户。 (1)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 (2)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 (3)60周岁(含)以上非深圳户籍老人且该老人申请之日前在我市连续居住登记满半年。 (4)非深圳户籍就业人员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深圳户籍大学生的年满60周岁父母及未满16周岁子女(这里的就业指的是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当月前12个月内其亲属在我市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5)深圳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父母、子女、配偶。 (6)广东省内户籍居民。 (7)外省户籍居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