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薪资支付日期规定 |
释义 |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应提前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发薪日期一旦约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工资,不能随意变动。拖欠工资属于违约行为。 法律分析 《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也有如下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正确理解《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的涵义,应把握这三点: 第一,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在一个月里,企业无论确定哪一天为工资支付日都可以,但必须固定日期。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应按有关协议或按合同规定在其完成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二,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不过并没有对劳动合同发薪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是按月支付工资的日期,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约定了发薪日期,每月必须在约定之日发薪,不能随意变动,过了约定日期发薪,就是拖欠职工工资的违约行为。 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 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 拓展延伸 薪资支付周期设定 薪资支付周期设定是指企业或组织制定的关于员工薪资支付的时间规定。合理的薪资支付周期设定对于保障员工权益、维护正常的工资支付秩序至关重要。一般而言,薪资支付周期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设定,常见的包括月薪支付、半月薪支付、周薪支付等。合理设定薪资支付周期可以确保员工按时收到工资,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同时也有助于企业财务管理和预算控制。在设定薪资支付周期时,需要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业惯例、员工需求以及企业财务状况等因素,以确保薪资支付的公平、合理和稳定。 结语 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支付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并且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必须按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不能随意变动,否则就是拖欠职工工资的违约行为。合理设定薪资支付周期对于保障员工权益和维护工资支付秩序至关重要。在设定薪资支付周期时,需要考虑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员工需求和企业财务状况等因素。如果您需要帮助,可以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合同。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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