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应该首先找侵害者也就是偷其东西的人索赔。如果商场保安见状未理睬,那么商场未尽到安保义务; 在偷东西的人不能尽到赔偿义务时,商场要承担补充责任,把未能补偿的予以补充,其后可以向偷东西的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