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相关人员有义务接受相应的隔离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不配合隔离观察、治疗的人员,严重者也可能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相关工作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措施的,将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如若对于不配合隔离的病人,造成了疫情传播的严重后果,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不管其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都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第一款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