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兼并时财务协同效应的前提条件 |
释义 | 企业兼并中财务协同效应的前提条件: 1、必须有一方资金充裕; 2、另一方往往缺乏自由现金流量,而其行业的需求增长,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 3、双方的资金分布必须是非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一、企业并购的形式或类型有哪几种 企业并购的形式或类型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控股合并、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控股合并是一家企业购入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吸收合并是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新设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公司均归于消灭。 二、并购是指什么? 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资产和股票控制地位的交易行为。根据收购目标,可进一步分为资产收购和股份收购。合原公司的权利义务由新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公司可以采用吸收合并或者新合并。吸收其他公司的公司被解散为吸收合并。两家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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