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伤人交通事故注意事项 |
释义 | 1、最好不要私了,事故发生后,作为肇事方的心态是希望尽快结案,一次性配一定的金额了事。但注意伤人的治疗费用很难估计准确,如果有后遗症就更难估计。而且切记如果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执法机关无法帮你追讨赔偿,保险公司也无法理赔。有些用心险恶者会这样设陷阱:先同意私了,等双方付款完毕,一方以为没事先行离开后,另一方反以对方逃逸为由报警,或以此威胁敲诈一笔费用。 2、不能用快速处理程序。涉及伤人的交通事故不适用快速处理程序。 3、伤者如果要求转院就一定要有转院证明。一旦伤者住院后,如果需要转院,则必须要求伤者取得转院证明。在没有医院转院证明的情况下转院,保险公司对第二个医院的治疗费用会拒绝理赔。 4、录口供要冷静,实事求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给双方当事人录口供。回答问题时头脑要冷静,实事求是。交警可能会询问:“您的车速?您第一眼看见当事人的距离?您采取了什么措施(如有否刹车?您的车与对方的车的什么部位相接触?对方当事人落地后倒在您的车的哪个位置?此后您采取了什么施救措施?”等等。 5、垫付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必须取得医院发票或收据,否则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 6、赔偿费用有标准。可能的赔偿费用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但这些费用都有相应标准,最后保险公司会在标准内赔付。 一、非接触交通事故是否应当赔偿 法律上没有非接触性交通事故的概念,是否接触与交通事故的本身没有关系,是否接触与是否赔偿和赔偿数额的大小也没有关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要按照操作规范安全行驶,如果在没有遵守规则的情况下引起交通事故,不论权是直接还是间接,都应当担起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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