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写。 离婚协议书是写好后带到民政局的,民政局只提供离婚协议书的范本。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很重要的文书,协议的都是财产和孩子抚养等重要的事情,因此应仔细商量并根据情况而自行拟定或直接请律师帮忙订立。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具体如下: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离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对打印或者书写错误、证件被污染或者损坏的,应当将证件报废处理,重新填写。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3)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某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存档,原件退还当事人; (4)将离婚证颁发给离婚当事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