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侵犯邻里权益应该向土地管理所反应,还是应该直接向法院起诉? |
释义 | 因邻居建房发生纠纷的,可以申请当地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如涉及土地纠纷,也可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除了可以请村委会或镇、乡政府或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调解外,还可以找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你好,国道旁的房屋拆迁应该赔偿多少? 计算房屋拆迁赔偿数额如下: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你好,请问在那个部门办理农村土地管理分户手续 1.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2.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3.建议协议分配土地,后拿协议书去土管局办理分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由此可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山岭被政府征收,征收补偿应该归村集体所有,还是个人所得? 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补偿款是应该归属于村集体所有,然后村集体通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大会商议后确定分配方案。该补偿款必须专款专用,可以用户村集体公共建设等但是不能私自挪为他用。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征用土地的程序:征用土地的程序: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征地方案;2、向上级人民政府申报批准;3、批准后,公布方案;4、进行征地补偿登记;5、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你好,我没有收到土地确认证书应该找哪个部门? 土地确权证怎么办理1、一般来说,这项内容是由当地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来管理的,所以首先我们应当带上各种证件材料去一趟当地的有关部门,其中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等。2、去了之后有关人员会让你填写一个表格,这个表格就是申请土地确权证的表,我们按照上面的要求填写即可。要注意的是,不管是上面提供的证件材料,还是这里填写的申请表,都要保证绝对真实,一定不能有弄虚作假的成分,因为填写完之后,会有专门的人员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核,一旦审核发现有虚假的内容,那么将不会准予办理土地确权证。3、有关人员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上交给当地的土地管理局审批,如果审批通过,有关部门会派遣人员去申请的土地那里进行数据测量,测量结束之后即可发放土地确权证。《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你好,有点农村土地问题 农村土地纠纷找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意义是可以节省人力、财力和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社会影响。《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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