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普通公民无权注销他人的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等私密信息。如果手机机主利用此号码进行犯罪或者涉嫌犯罪,可以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律文书进行号码查封;如果犯罪者被确定需要承担刑事处罚,且该人手机号码确实属于重大涉案证据或危害后果严重的联络中继,可由法院出具法律文书到运营商处进行处理。但是,一般情况下,没有对他人手机号码进行查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