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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管理中心公积金什么时候放年假
释义
    管理中心公积金什么时候放年假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判断是否挂靠
    可以检查有没有劳动合同等,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所谓的“挂靠单位”与没有单位的个人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这样的做法有伪造劳动关系嫌疑,并且,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发放给公民或职工的福利,国家投入了相应的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社保/公积金基金的安全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封是什么意思啊?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是指恢复原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或者与原单位恢复工资关系时,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正常状态。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由职工所在的单位办理。
    如果职工在原账户封存单位恢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送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即可为职工启封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果职工在其他单位就业,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从原单位或市管理中心启封的,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处理。
    江苏省直公积金政策
    江苏省级机关公积金贷款政策已比照南京市公积金新政执行!和市公积金一样,即个人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另外比市公积金政策更宽松的是,省公积金在个人申请最高贷款额度时,只“认贷不认房”!说下重点:1、首次使用公积金:有房,没有贷过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50万/人,家庭夫妻最高可贷100万。无房无贷,最高可贷50万/人,家庭夫妻最高可贷100万。2、二次使用公积金:名下无南京登记房产,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最高可贷50万/人。
    江苏省公积金可以取几次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的限制次数也不同: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3、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拆迁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可每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提取限额。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处自建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建设费用。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该内容由 陈继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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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8: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