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决定试用期长短的是谁? |
释义 |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根据合同期限协商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不同合同期限对应不同试用期:三个月至一年内不超过一个月,一年至三年内不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不超过六个月。同时,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若仅约定试用期而无具体合同期限,则试用期即为合同期限。 法律分析 试用期的长短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按下列标准约定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拓展延伸 谁有权决定员工的试用期长度? 员工的试用期长度通常由雇主或者雇主代表决定。根据劳动法规定,雇主在雇佣员工时有权制定试用期,并决定其长度。试用期的设立旨在评估员工的适应性和能力,以确定是否适合长期雇佣。在试用期内,雇主可以根据员工的表现和工作需求,决定是否终止雇佣关系或转为正式员工。然而,应当注意的是,试用期的长度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能违反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的最长时限。因此,雇主应在决定员工的试用期长度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公正、合理的决策。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的长短应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根据不同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的最长时限也有所不同。试用期的设立旨在评估员工的适应性和能力,以确定是否适合长期雇佣。然而,试用期的长度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能违反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的最长时限。雇主在决定员工的试用期长度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公正、合理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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