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提前解除抵押合同 |
释义 | 如何办理提前解除抵押合同 贷款还清后,携带相关的资料去房管局直接办理即可,具体所需资料如下:房屋的两证,以及《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明书》、《房地产抵押登记收件收据》或《房地产他项权证》和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已退回抵押证件的,提交已作他项权利记载的抵押证件;当事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本人身份证等。 抵押合同解押后如何处理 抵押合同应当由债权人与抵押人以书面方式签订,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当第三人作为抵押人时,债务人不是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在实践中,债务人与第三人关系密切,第三人是受债务人的委托而为其债务的履行作担保,但在抵押合同中,第三人是抵押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承担债务履行的担保责任,债务人与债权人仅仅是主合同中的当事人。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这是指主合同的状况;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这关系到抵押人什么时间开始承担担保责任;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谁的。这关系到抵押物的可靠性和确定性; 4、抵押担保的范围。这是指抵押人担保债权的范围,比如,一个贷款合同,借款人贷款100万元人民币,抵押人可以约定只担保100万元的本金的清偿,也可以约定担保100万元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还可以约定担保本金、利息和其他违约责任的履行;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当事人双方需要在抵押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合同签订的时间。 当事人在抵押合同内容有欠缺的情况下,可以协议补充。 怎样提前解除有最高限额抵押的借款合同 《物权法》第二百零五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百零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 (一)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二)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三)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四)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五)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六)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可根据“所担保的连续债权不可能再发生”作为决算之法定事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决算,人民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依法享有自主裁量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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