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定金是双方协商确定的,法律无强制性要求。定金是为保证债务履行,交付给对方的货币,数额与交付与否由双方自行约定,一般为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分析 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要交定金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履行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与是否交付定金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一般设定为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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