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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客体
释义
    

法律主观: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类有3类,共12个罪名,即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罪,包括前7个罪名;叛变、叛逃罪,包括2个罪名;以及间谍、资敌罪,包括最后3个罪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二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零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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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3: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