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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释义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是指在战时情况下,公民对国家、政府和武装力量征用其所属的房屋、车辆、场地等作战所需的物资,能够提供而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一、本罪与它罪的界限
    1、区分本罪与逃离部队罪的界限
    两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违反军人职责,逃离部队工作、战斗岗位的行为。所不同是的:
    (1)战时临阵脱逃罪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畏惧战斗、贪生怕死;逃离部队罪的在主观上是为了逃避兵役义务或其他个人目的。
    (2)战时临阵脱逃罪的发生的时间、地点,只能在战时、战场上、战斗中或临战状态下;逃离部队罪则主要发生在平时,战时构成逃离部队罪的,也只是针对犯罪所处的时间而言。
    (3)战时临阵脱逃罪只要行为人在战场上、战斗中或临战状求下,实施逃离战斗岗位的行为,即构成犯罪;逃离部队罪的一般是在行为人逃离部队的事实发生以后,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2、区分本罪与擅离军事职守罪的界限
    (1)战时临阵脱逃罪是战时犯罪,行为人有逃避参加作战的行为,但并不要求造成具体的危害后果,而擅离军事职守罪平时、战时都可以构成,战时犯罪则是加重处罚的条件,行为人是不履行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的特定职责,而且必须造成严重后果。
    (2)战时临阵脱逃罪是所有军人,属于军人违反职责罪的一般主体,而擅离军事职守罪是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属于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的特殊主体。
    (3)战时临阵脱逃罪是故意犯罪,而擅离军事职守罪是过失犯罪。
    二、资敌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
    2、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向敌人提供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构成资敌罪。
    4、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什么是拒传、假传军令罪
    拒传、假传军令罪,拒传军令罪,是指军人在战时明知是与作战有关的命令、指示等而故意拒绝传递的行为。假传军令罪,是指军人战时伪造、篡改军事命令并予以传达或发布,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一)区分本罪与战时违抗命令罪的界限
    其区别在于:
    1、客观表现不同。假传军令罪是行为人传达或发布经过伪造或篡改的命令,只能表现为积极的行为,违抗作战命令罪则是拒不执行上级的作战命令,一般表现为不作为;拒传军令罪,也表现为不作为,即拒绝达军事命令。但拒传军令罪的行为人拒绝的是对军事命令的传达,而违抗作战命令罪拒绝的是对军事命令的执行。
    2、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负有传达命令职责和发布命令职权的军职人员,而违抗作战令罪的主体,是接受命令的下级部属人员。
    (二)区分本罪与战时造谣惑众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有编造事实,致使军心混乱的情况,二者的区别在于:
    1、在主观方面,战时造谣惑众罪往往是行为人在作战能力和作战结果上,夸大敌人贬低自己,目的在于动摇军心;假传军令罪则是编发虚假命令,其目的在于破坏作战部署,但从后果看,当然有涣散部队斗志的情况发生。
    2、主体方面,构成战时造谣惑众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参战人员的军职人员,而假传军令罪的主体一般是参战人员中负有传达命令职责和发布命令职权的人,是军人中的特殊主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一条,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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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7: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