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停应该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驾驶人在场处罚方法 1、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 2、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会开具“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贴到你的窗户上。 (二)驾驶人不在场处罚方法 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下面交通违规行为,并不受处罚: (1)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2)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且能当场改正的。 (4)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经查验处于有效状态的。 (5)实习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 (6)外地(市级行政管辖区域以外)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驶入禁行路段的。 (7)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驾驶员视线,且能当场改正的。 (8)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交警指出违法行为,驾驶人立即驶离的。 (9)因为道路交通标示不明或者没提示而被开罚单,主要责任不在自己的,一定要申诉说明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进行电子眼违章的复议,需要把行车证复印一份,在背面填写“复核申请”,内容为:车号、违章时间、违章地点、复核理由、撤消要求、申请人、联系方式、申请时间。然后,把复核申请送到当地的交警大队,如果能排除,交警部门会为你消除违法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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