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
释义 |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一、轮候查封的执行顺序是什么 轮候查封债权的执行应按照以下顺序: 1、法定优先权债权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2、多个普通债权并存时,若被查封财产足够时,按债权查封顺序先后受偿; 3、多个普通债权并存时,被查封财产不足的,分别适用破产与参与分配制度,按债权比例分配,保护各债权人的公平清偿。 在一般情形下,先查封的债权人对查封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即当债务人为自然人或组织的,其主要财产因为一个债权被查封、扣押、冻结,除此之外已没有可以用来偿还债务的财产时,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此时查封在先的债权人不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否则也有违债的平等性。 二、公司破产清算债权 公司破产清算债权的顺序如下:首先,公司破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经济补偿金;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予以清偿。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宣告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三、我国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破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清算的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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