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定罪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1、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一、小事故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小的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害怕承担责任而选择逃逸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给予行政处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肇事可以不起诉吗 (一)根据交通事故的情况,危害不大的或者是轻微的交通事故,在取得受害者的谅解之后,是可以不用起诉的。但是驾驶员造成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并承担主要责任或者是同等责任,是必须依法进行起诉的。 参考的法律刑事诉讼法第15条说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用追究驾驶员的刑事责任,对于已经追究驾驶员刑事责任的,可以撤销案件。如果不能撤销的,可以在人民法院庭审的时候宣告终止或者是宣告驾驶员无罪。 1.驾驶员造成的交通事故比较轻微,对他人的危害不大,不应当认为是犯罪。 2.犯罪嫌疑人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已经死亡。或者是在审理的时候,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3.对于犯罪嫌疑的的追诉已经过了时效期限。 4.犯罪嫌疑人经过有关部门的特赦,可以免除刑罚; 5.法律上有其他的规定说明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6.依据刑法里的说明,需要先向犯罪嫌疑人说明了刑法里的法律,才处理的。没有告知犯罪嫌疑或者是撤回告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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