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谁来审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案件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其他法官审理,一般情况是不会是原法官的,因为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存在主观因素的影响,所以自己需要注意具体的情况尽量在法律程序上的得到充分的援助,但是如果自己的案件重审的结果依旧一样,那么自己可能需要接受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