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时需要携带的文件有哪些? |
释义 | 离职后不需要交还劳动合同,但应保留一份废除章盖好的合同。离职时应要求离职证明和结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进行交接和清理债务。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结算工资、交接工作、转移档案和社保关系,并出具终止合同证明。未签劳动合同的辞职需提前通知或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需承担赔偿责任。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是维护合法权益和明确解除劳动关系的重要程序。 法律分析 离职不需要带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方可进行解除,比如劳动者有重大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等,且应该由公司负责进行举证。离职之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不需要交还给公司的,需由公司盖好合同废除章之后由个人留存一份。 离职了应该拿离职证明。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未离职之前应该保存的。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和退还。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不退,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因此,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很重要,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与单位明确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 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1、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如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进行工作、业务交接; 3、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除提前解约也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还要注意办理如下手续: 1、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 2、工作、业务的交接; 3、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4、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5、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该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辞职办法如下: 1、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离职时,劳动合同不需要带走,但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一定条件,并由公司负责举证。离职后,劳动合同无需交还给公司,个人应保留一份盖有合同废除章的副本。离职时应取得离职证明,同时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必须结清和退还。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是维护自身权益和明确解除劳动关系的重要程序。劳动者应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和清理债务。用人单位应及时结算工资、经济补偿金,进行工作交接和档案转移,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辞职办法有提前通知、经济补偿和违法解除的责任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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