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从民事诉讼法立案地点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的立案地点应为被告住所地,如果被告并不常在住所地居住,可以在被告常住地的法院立案。如果同一个诉讼案件中有好几个被告,且经常居住地都不一致的,可以在任一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