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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市民用电梯使用年限国家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
    北京市在2001年,由国土资源局、房屋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颁布了《北京市住宅电梯使用管理规定》,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无备用梯)的,使用时间达到15年;有备用梯达到18年,必须强制报废。
    法律依据:
    《北京市住宅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电梯应报废:
    (一)建筑物仅设计一部电梯(无备用梯)的,使用时间达到15年;有备用梯达到18年;
    (二)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已明令停止生产,而运行时间已超过15年的;
    (三)主机和其它主要配套件磨损严重Z设备已经过三次以上大修,再次维修工程的投资费用超过设备折旧残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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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