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村委会主任停职程序: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要求罢免;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提供相关证据;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可以罢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