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申请人年满18岁;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现居于香港并拥有香港居留权;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每月总入息和总资产净值不得超过房委会规定的有关入息及总资产净值限额(此数据处于变动中,只要收入在全港中位数以下大多数都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香港没有拥有任何住宅楼宇;配屋时,申请表内必须有至少一半成员在香港住满7年及所有成员仍在香港居住。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