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子在银行有贷款,又被别人保全了,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1、你从银行办理了按揭(抵押借款),钱已经从银行拿出来了,你必须还完,否则银行会来收你的房产,你的房产有设定抵押的《他项权证》在银行。
    2、担保有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如果没有约定的按连带保证,也就是说你得替你朋友还清担保的欠款。
    3、在法院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前,抵押借款合同还有效,还要履行合同,还是按原来约定进行。
    4、假如你的房产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得优先偿还银行(还清后银行债务消除),剩余的偿还你替朋友担保的,若还有剩余归还给你。因为银行有设定的抵押证明,对于该房产有优先权。
    5、法院的财产保全问题应该不大,法院得在保证你的生活居住的前提下,才能采取强制措施。而且时间也要比较长,这段时间你可以找你朋友理论去,让他赶紧消除该债务。
    6、你银行借款还完,该财产保全消除后,你还是可以再去做银行借款的,只要你的证还在。
    还有奉劝以后别再替别人担保,若真要担保,一般担保就行,不要连带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