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
释义 |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逐级评定。 1、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一、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1、混凝土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混凝土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3、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验评定程序: (一)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由施工员组织、专职质检员及班组长参加共同采用专用检测工具进行对所完成的新产品进行自检,由质量检查员对质量等级核定。评定合格后履行手续。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二)地基、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工程师组织自检合格基础上,书面报公司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审核同意报分管副总经理并组织由总工程师、总工办、施工技术部、公司技术负责人参加的人员进行检验评定。总工程师总经理签署质量评定意见。评定合格由项目工程师报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送质检站备案; (三)其它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均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参加的质量评定小组评定,质检员签署评定意见后报集团公司分管工程质量监督员核定质量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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