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等级后再做手术怎么赔偿 |
释义 |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情况如下: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至10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具体如下: 1、一级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5、五级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6、六级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7、七级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8、八级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9、九级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10、十级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综上所述,员工因为工伤关系,需要二次手术,二次手术费用和手术后休息时间工资应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支付。员工因为工伤需要的治疗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因为工伤需要的医疗期工资由单位支付,按照员工原工资待遇不变按月支付给员工。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条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