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法律主观: 借款期限是从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到全部还清借款本息止的时间。借款期限的长短,是根据借款的种类分别确定的。基本借款的借款期限,包括借款期和还款期两个阶段。第一:千万不能忘了当事人,就是借贷双方。简单的说就是出借方和借用方比如:出借方:甲方借用方:乙方第二:借款金额乙方希望从甲方借入,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借人民币。元整(¥:大写),用于双方约定的指定用途第三:借款利用途乙方从甲方借入金额:。(¥:大写),经双方约定,将用于。落款双方姓名签字画押,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