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登录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点击人员信息采集。 2、之后点击更多操作,再点击特殊情形处理。 3、页面跳转,点击信息更新。 4、录入原名称,点击查询即可自动更新成新的名称了。 税务系统是具有共同税收目标又相互关联的各税务机构所组成的有机整体。从组织结构的角度分析,一个税务机关可以看成一个税收系统。它所属的各职能部门如基层征收机构,以及人事、票证、会计、统计和计划等就是组成税务机关系统的部分,它们共同的目标就是完成税收任务。 税务是税收事务工作的简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税务是泛指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包括税收方针政策的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税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调整、修订、改革、完善、宣传、解释、咨询、执行工作;狭义税务一般是指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工作。 税务信息化是政府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电子税务是各级政府电子政务的重要内容。它与整个社会的信息化,与其他宏观管理部门的信息化,与居民、企业的信息化密切相关。电子税务应用系统是传统税务工作的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即指充分利用电脑网络应用等技术手段实现包括纳税申报、数据处理、税务登记、发票管理、查询违章记录、税收征管等整个业务流程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