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等级分类 |
释义 |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其中,事故造成的急性工业中毒的人数,也属于重伤的范围。 一、企业如何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1、搭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平台,建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业绩实行考评,作为年检或注册的依据,规定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3、夯实企业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4、建筑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定期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 二、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不熟悉不掌握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由于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建设单位往往拒付施工企业安全措施费用,因此不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没有经费来源,没有处罚依据。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大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培训,自我保护能力差,问题非常突出,再加上强行压缩合同工期导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劳作业。在工程造价中不计提安全施工设施费,施工单位委屈求全有的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工具等无力购置,一旦中标,用于安全生产的必要设备、器材、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削弱了现场安全防护能力,缺乏安全技术交底的企业甚至把施工任务通过转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的形式包给一些不具备施工条件或不具备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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