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企需要捐款嘛? |
释义 | 律师解答: 企业对外捐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进行。 企业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倡导个人捐赠为主的原则。企业应当鼓励经营者和职工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奉献爱心,企业不得将其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 (二)坚持企业捐赠须核准的原则。企业一般不得以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捐赠或提供赞助,确需以企业资产对外捐赠或赞助的,须报市政府国资委核准。 (三)恪守自愿无偿的原则。企业利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四)奉行量力而行的原则。企业严重亏损或对外捐赠后影响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不得对外捐赠(特殊情况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九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第十条: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本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本法所称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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