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投资项目预备费使用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预备费是投资概算的重要部份,又是控 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目标.除实行按施工图预 算加系数包干的预算包干费外,它没有具体 曲单位工程,没有确切的预备项目,具有灵 活,多变,难以控制的特点,管理得当.工 程投资可能节省,反之,虽有预备,仍可能 出现造价突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 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全国预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第四条 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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