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议两公开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四议两公开”:是指村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决策的一套基本工作程序,是基层在实践中探索创造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四议”是指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2022年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完善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是在开展农村工作时,对于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都要经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决策实行的一种工作方法。“四议两公开”,即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其一:四议两公开的具体内容 一、“四议”: 一是村级党组织提议。村重大事项的提议,要在广泛征求村“两委”成员、监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党支部提议,形成初步提议意见或方案。 二是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支部会议提议意见,组织村“两委”成员充分讨论,科学论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商议意见。 三是党员大会审议。把村“两委”会形成的商议意见提交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审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审议意见(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下的召开党员大会,50人以上的可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审议前,村“两委”应提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把审议事项和方案传达或送达到全体党员(党员代表),并让党员(党员代表)深入思考斟酌,提高审议质量。 四是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议)审议意见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意见。决议前,村民委员会提前召开预备会,做好审议意见或方案说明,使村民代表和村民充分了解决策的动因、事项和前景。 二、“两公开”: 一是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要采取适当形式由村民委员会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告。一律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各村公开栏公告,主动接受监督,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五天。公开栏旁可设立意见箱,便于村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三日内给予答复。 二是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对于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问题变更实施意见的,应及时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党组织按程序解决。 其二:四议两公开的步骤 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 1、村党支部提议。村党支部对村内重大事项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首先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认真调查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进行表决,形成提议意见。 2、村“两委”会商议。对村党支部提议事项(意见或方案),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并通报提议事项(意见或方案),“两委”会成员充分讨论论证,修改补充完善,并进行表决,形成一致意见。 3、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对村“两委”会商议事项(意见或方案),提交乡镇党委、政府进行审核、备案,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后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其中:对重大事项,由乡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党委、政府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对村“两委”会商议事项(意见或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等进行审核,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对一般性事项,由乡镇党委、政府按程序审核后,出具书面答复意见。同时,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对村级“四议一审两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对村级已经实施或正在实施、但未通过“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决策的事项(意见或方案),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叫停,指导村级立即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涉及事项(意见或方案),要严格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重新进行决策实施,并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说明情况。 4、党员大会审议。对经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的事项(意见或方案),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并通报意见(方案),全体党员讨论、完善意见(方案),并表决形成审议意见。 5、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意见或方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委会主任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报决策事项(意见或方案),接受村民代表(村民)质询,并表决形成决议。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到会人员过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6.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村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告期间,村“两委”会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做好工作,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如果发现公告内容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立即宣布决议无效,修改完善后重新按“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进行决策。 7.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意见或方案)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并全程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全村党员、群众的监督,并将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公布。公示内容必须详实、准确、全面;在公示时要注重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必须在3日内由村委会予以答复;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提交党员大会审核,审核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其三:四议两公开的作用 实现了党员群众“参与有渠道,管理有资格,表达有人听,监督有办法”,改变党支部和村委会“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让党支部、村委会“两张皮”变成了“一盘棋”,让监督看得见、权力管得住、群众做得了主。 法律依据 《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民所有制连队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关于在全民所有制连队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指导意见(试行)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党领导下基层民主自治机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是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兵团深化改革、完善基层治理、夯实基层基础的迫切需要,对健全完善连队民主决策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精神和兵团党委部署要求,现就在全民所有制连队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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