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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务派遣工资待遇是怎么样的
释义
    法律分析:劳务派遣者一般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工资待遇。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派遣单位就可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来向其支付工资。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等等,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输送到其它用工单位的行为。一般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这样的用工模式不但能大大降低用工成本,还能低成本地满足公司短暂性的用工需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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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