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因当在合同总额中写明是暂定数额,具体款项案审计结果确定。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一、工程设计合同审查哪些内容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5、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6、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7、不可抗力要量化。 8、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 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