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浙A区域号牌?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个人和单位均可以申请区域指标。需要申领区域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指定网站、平台和小客车调控窗口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后,由调控系统配置指标。个人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只能申请一个“区域指标”。如果指标失效未使用,或相应“浙A区域号牌”车辆交易、迁出或报废后,仍可再次申请。单位在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一年只能申请一个“区域指标”。办理“浙A区域号牌”登记业务手续上,除了使用的指标类别不同,其他办理流程和需提供的材料与原有要求无差别。 法律依据: 《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浙A区域号牌”是指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专用号牌。其号牌号码的组合方式现阶段为“浙A”后的第2、5位或第3、4位均为字母,其余为数字,如:“浙A·5B55B”或“浙A·55BB5”。 “浙A区域号牌”的通行管理,按市公安交警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办法所称“浙A号牌”指本办法实施前已在本市登记以及后续使用增量指标、更新指标登记的小客车所悬挂的小型汽车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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