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1、法人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办理,而且在变更的时候也需要跟着流程来进行,但前提是要准备好所有的材料。2、这样才能进行受理自己的请求,所以,法人变更就意味着所有文件都需要改变。3、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4、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5、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