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内资企业注销代办指南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企业应当符合注销条件,代办人携带企业注销材料到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申请材料接收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在1工作日后,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登记窗口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